經采購單位確認,SZCJ2017-TC-G-001號紅光治療儀等醫療設備項目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做如下更正說明:
原招標文件評分標準中(二)設備品牌與質量(最高為52分)其中第1點“投標設備技術要求的符合性和先進性情況比較(42分)”具體評分內容現更改為“所投設備的技術參數應滿足或高于招標文件要求;完全滿足要求的得基準分38分,優于采購要求的由評委視情況在基準分基礎上進行加分;加星技術若出現負偏離,每負偏離一項扣2分,其余每負偏離一項,扣1分,各投標單位均應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彩頁或提供原廠家確認并加蓋公章的技術參數表)并作出相應的對比(列表)供評委評判,否則評委可視為未對此進行響應。(最高為42分)。”
以上補充公告與原文件有沖突之處,以本補充公告為準!并對投標單位起約束作用!
各投標單位在接到本補充公告后,請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傳真至招標代理機構(0512-65238892)!
蘇州市創杰招投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