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7-11-14
海正11月10日發布公告,宣布完成海正輝瑞49%股權的權益處置。
一、控股子公司股權變動情況概述
近日,Pfizer Luxembourg Sarl(以下簡稱“輝瑞”)將其在海正輝瑞制藥有限公司(以下簡 稱“海正輝瑞”或“合資公司”) 49%的權益轉讓給了其關聯方 HPPC Holding S.à.r.l(以下簡稱 “HPPC”)。
輝瑞于2017年11月10日與相關各方簽署了關于HPPC100%股權權益的轉讓協議, 并于當日完成了將 HPPC100%股權向境外買方 SAPPHIRE I (HK) HOLDINGS LIMITED(以 下簡稱“外方”)的轉讓(以下簡稱“輝瑞股權處置”)。輝瑞股權處置完成后,輝瑞不再直接或 間接持有海正輝瑞任何股權權益。
海正輝瑞于 2012 年由輝瑞與本公司及海正藥業(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正杭州”) 合資組建,面向中國和全球市場開發、生產和推廣品牌仿制藥。輝瑞對合資公司股權的出售/ 轉讓決定將使得海正和輝瑞能夠專注于核心優勢。輝瑞和海正將繼續維持強有力的合作關系, 合資公司將繼續為中國患者持續供應高質量的品牌仿制藥產品。
輝瑞股權處置后,海正藥業仍持有海正輝瑞 5%的股權,海正杭州仍持有海正輝瑞 46%的 股權,外方將間接持有海正輝瑞 49%的股權。 輝瑞向 HPPC 轉讓海正輝瑞 49%的股權已完成工商變更登記。輝瑞將 HPPC 的 100%股 權向外方的出售也已經完成,根據盧森堡當地法律規定,該股權處置無需前置審批。 經核查,本公司及海正杭州與外方不存在關聯關系。
(二) 變更后的合資公司 相對方股東
輝瑞股權處置完成后,高瓴資本管理的基金將通過外方間接持有海正輝瑞 49%的股權。 高瓴資本創立于 2005 年,是一家專注于長期結構性價值投資的公司,經過十余年發展,已成 為全球領先的投資管理機構。高瓴資本目前受托管理的資金主要來自于目光長遠的全球性機 構投資人,包括全球頂尖大學的捐贈基金、主權財富基金、養老基金及家族基金等。高瓴資 本的投資覆蓋醫療健康、消費與零售、互聯網、人工智能、先進制造、金融及企業服務等領 域,現已投資了這些領域內一大批國內外優秀企業。
(三)輝瑞股權處置后的合資公司治理
輝瑞股權處置后,合資公司的公司治理將延續此前的公司治理結構和原則。合資公司的 董事會是最高權力機關,有權決定公司的所有重大事項。董事會將繼續由 5 名董事組成,其 中 1 名由本公司委派、2 名由海正杭州委派、2 名由 HPPC 委派。輝瑞及其相關公司將不在董 事會擁有任何代表。
輝瑞股權處置后,合資公司作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的地位保持不變。 高瓴資本與本公司在制藥領域的合資具有互補性與協同效應,雙方的合作將會對公司帶 來較大影響。同時,本次合作對本公司未來的發展仍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提醒廣大投資者 注意投資風險。
二、輝瑞與合資公司的業務合作
輝瑞股權處置后,輝瑞與合資公司仍將繼續多層面的合作,包括直接或通過其關聯方間 接向海正輝瑞轉移指定輝瑞產品的技術、許可指定輝瑞產品的知識產權以及繼續供應指定輝瑞產品等。
根據輝瑞與合資公司簽署的《許可協議》、《技術轉移協議》和《供貨協議》等, 該等合作包括如下主要條款:
1. 輝瑞產品本地化生產和技術轉移
輝瑞擬在合資期間注入到合資公司并由合資公司在中國境內生產、銷售和經銷的產品(以 下簡稱“指定輝瑞產品”)的相關權利,將通過技術轉移的方式由合資公司保留。針對指定輝 瑞產品,輝瑞承諾配合合資公司將指定輝瑞產品的生產技術轉移至合資公司,協助合資公司 實現相關產品的本地化生產。原則上,指定輝瑞產品的技術轉移應在 5 年內完成,監管許可 的獲得應在 7 年內完成(以下簡稱“技術轉移期限”)。輝瑞承諾自交易生效日起的一定時間期 限內,不在中國銷售或分銷與指定輝瑞產品具有相同有效成分、配方和劑量的藥品。
同時,合資公司還將保留生產、銷售和經銷本公司指定產品和合資期間由合資公司研發 的產品的權利。
2. 知識產權許可
輝瑞及其關聯方向合資公司許可指定輝瑞產品的相關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專利許可、 專有技術許可、產品商標許可等,以使合資公司在中國生產、銷售指定輝瑞產品。該等知識 產權許可是持續有效的,除非因特殊原因提前終止。 此外,合資公司將盡快停止使用與“輝瑞”或“Pfizer”相關的商標或商號,最遲不超過十二 個月(特定條件下可以延長六個月)。
3. 技術轉移期間的產品供應
在技術轉移期間內,輝瑞將繼續為合資公司供應指定輝瑞產品,以實現該產品在中國的 持續供應。
來源:醫藥魔方數據(微信號:iyiyaomof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