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盛揚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泰州市姜堰區農業委員會委托,以詢價方式采購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農藥采購項目,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購需求:
包號 |
貨物名稱、技術參數等要求 |
數量 |
預算價(萬元) |
供貨時間 |
一分包 |
具體技術參數要求詳見附件1采購需求 |
詳見附件1采購需求 |
13 |
簽定合同后30日歷天內供貨完畢并交付使用 |
說明:1、所有貨物(包括配件)必須是未使用過的、合格正品的全新原廠產品。2、所有貨物上應有有關標志(包括產品質量保證書、檢驗合格證、原廠出廠證明和安全檢查合格等)。3、產品質量出現問題,按照國家“三包”規定由供應商負責包修、包退、包換,費用由供應商承擔。4、產品的到貨驗收包括:數量、外觀、質量、性能、隨機備件備品、裝箱單、隨機資料及包裝完整無破損,由使用方現場開箱驗收,驗收不合格無條件退貨。5、現場踏勘:供應商自行踏勘。6、本公告中所提及的品牌僅起說明作用,并沒有任何限制性,供應商可以選用替代的品牌,但這種替代要實質上滿足、等同或優于詢價文件的要求。7、本詢價公告中附件下載網址(http://zwfw.taizhou.gov.cn/ggzy/jy),在報價截止前,請及時關注“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姜堰站”有無變更或補充公告。
二、合格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以及《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在前三年內的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的特定條件:
(1)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企事業法人,其經營范圍須具有所響應產品的經營業務;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供應商參加報價,不得將項目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3、存在下列情形的供應商,不得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
(1)因違約失信等問題正處于調查期間的供應商;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
(3)為本次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
(4)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三、詢價保證金:
1、詢價保證金的繳納:本次詢價采購一分包保證金為貳仟元整。響應人必須于響應截止時間前從響應單位的基本賬戶匯至以下賬戶(網銀或電匯)。
賬戶名稱:泰州市姜堰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賬 號:3212843901201000103884
開戶行名稱:江蘇姜堰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通達支行
注:各響應單位請在遞交詢價保證金填寫銀行單據時,必須注明響應單位全稱及采購項目編號,如造成詢價保證金無法退還,其責任由響應人承擔。
2、詢價保證金的處理:未成交供應商的詢價保證金,在成交通知書發出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不計利息。成交供應商的詢價保證金憑履約保證金繳納憑證或驗收合格證明退還。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經查處確認的供應商其詢價保證金不予退還。
(1)報價截止時間后,供應商修改或撤回其詢價響應文件;
(2)供應商有擾亂投標市場秩序或存在相互串通報價行為;
(3)供應商成交后放棄成交資格或拒簽合同;
(4)在未征得使用方同意的情況下,拖延交貨;
(5)交貨質量及服務與詢價公告要求或者報價函中承諾不一致的;
四、履約保證金
1、履約保證金用以約束供應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為,彌補合同執行中由于自身行為可能給采購人帶來的各種損失。
2、履約保證金的繳納及退還:按成交金額的5%或直接填寫金額在雙方簽訂合同時交納,合同履行后無息退還。
五、報價要求
1、如采購人所采購的貨物的型號、參數有誤或詢價公告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視性或者其他違法內容的,報價人應在詢價公告發布后1日內向江蘇盛揚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疑問,以便代理公司及時更正詢價公告。
2、參與報價的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標準,按照國家“三包”規定提供售后服務。
3、供應商的報價須包含產品費用、輔材費、安裝費、培訓費、售后服務費等所有費用。
4、供應商報價函中承諾的內容必須完全響應本公告規定。產品供貨及安裝必須在成交通知書發出后所簽訂合同規定時間內完成。交貨地點在泰州市姜堰區境內。
5、供應商必須按附件2詢價響應文件中規定樣式對所參與的分包進行報價,由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按各分包分別單獨密封包裝,同時在各分包密封袋上注明所投分包號。否則作無效處理。
6、供應商可在報價函的同時附以下資料(僅供詢價小組評審時參考):
(1)技術支持及售后服務承諾;
(2)優惠措施及優惠條件。
六、詢價響應文件的簽署和份數
1、供應商應按本詢價公告要求編制詢價響應文件,詢價響應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正副本單獨裝訂成冊,詢價響應文件的封面應注明“正本”、“副本”字樣。
2、詢價響應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寫。正本與副本內容不一致的,以正本為準。
3、詢價響應文件須由供應商在規定位置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權人簽署,供應商應寫全稱。
4、詢價響應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錯漏處,須加蓋單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或蓋章。詢價響應文件因字跡潦草或表達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應商負責。
七、報價須知
1、響應文件由響應函、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授權書原件、銀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承諾函原件、響應人保證金交納憑證復印件、本詢價公告及采購需求要求供應商須提供的其他資料、響應人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等內容組成,具體要求詳見附件詢價響應文件。以上資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2、成交供應商確定方法:在符合資格要求、采購需求及報價函要求等規定和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按照各分包總報價最低成交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若報價相同,則采取抽簽形式確定供應商。
3、無效響應文件的確認:
報價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響應文件無效:
(1)未按規定交納詢價保證金的;
(2)響應文件未按規定的期限、地點送達的;
(3)響應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簽署、蓋章的;
(4)不具備詢價公告中規定的資格要求或未按采購文件規定的要求提供資格證明文件的;
(5)響應文件未按詢價公告規定的內容和要求填寫的;
(6)響應文件書寫潦草、字跡模糊不清、無法辨認的;
(7)響應文件中有詢價公告未允許提供的選擇性內容的;
(8)不同報價人的響應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的;
(9)不同報價人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報價事宜的;
(10)不同報價人的響應文件異常一致或者報價呈規律性差異的;
(11)不同報價人的響應文件相互混裝的;
(12)項目(分包)總報價超過本項目(分包)預算的;
(13)提供虛假材料的(包括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資格證明文件等);
(14)響應文件內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規和詢價公告中規定的其它實質性要求的。
4、報價函一經認可,即為簽訂合同的最終依據。采購合同由成交供應商與采購單位依法簽訂。詢價公告、報價函及其澄清文件均為采購合同的組成部分。
5、供應商在報價過程中應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報價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現供應商有欺詐等不誠實行為及違反合同約定等行為,經監管部門查實后將有可能受到列入“黑名單”、網上通報等處理。希望各供應商在認真閱讀詢價公告各條款后慎重進行報價。
6、供應商應當查看詢價公告中的貨物能否按采購需求和供貨時限供貨,如不能滿足,則不應進行報價,否則如果成交后不能供貨將承擔違約責任(包括詢價保證金沒收、賠償采購單位損失、影響供應商資信等級考評甚至可能被列入“黑名單”等)。
7、付款方式:
簽訂合同后供貨完畢,經采購單位驗收使用合格后,三個月內付清合同款,不計利息(中標單位需按采購人要求開具發票)。
8、中標(成交)人在領取政府采購中標(成交)通知書前,按成交價的1.5%向采購代理單位交納采購代理服務費。
9、凡參加本次報價的供應商一律視為接受本次詢價公告中各項條款要求。
八、響應截止時間和地點
1、響應截止時間:2018年 12 月 20 日下午 14:00時整,逾期送達拒絕接收。
2、響應文件接收地點:泰州市姜堰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樓開標二室。
3、響應文件接受方式為書面形式當面送達,其他如郵寄、電報、傳真、電子郵件形式的響應文件概不接受。
九、詢價時間和地點
2018年 12 月 20 日 下 午 14:00時 整,泰州市姜堰區上海路88號(泰州市姜堰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樓開標二室。)
十、本次招標聯系事項:
1、采購代理機構聯系人:陳女士,聯系電話:0523-88057199手機:18205260289,聯系地址:江蘇盛揚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州市華潤國際花園第10幢2919室),郵政編碼:225500。
2、采購人:泰州市姜堰區農業委員會,聯系地址:泰州市姜堰區上海路88號,聯系人:陳先生,聯系電話:0523-88021169,郵政編碼: 225500 。
泰州市姜堰區農業委員會
2018 年12月12日